【產品注冊證號】
【生產許可證號】蘇食藥監械生產許20130097號
【產品技術要求編號】
【型號規格】型號:HN-Ⅰ型(噴霧型),HN-Ⅱ型(含漱型)規格:30ml、50ml、60ml、100ml、120ml、200ml、300ml。
【主要結構與性能】本品由羧甲基殼聚糖、羧甲基纖維素鈉、山梨醇及無機鹽,以純化水配制而成。本產品中的羧甲基殼聚糖具有較好的粘附性和持水性,可較長時間潤濕口腔,緩解口干癥狀。羧甲基殼聚糖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其和無機鹽配制的水溶液,在含漱的同時能夠減少或清除細菌,達到清潔口腔,緩解口臭的目的。
【適用范圍】本品用于緩解圍手術期的暫時性口干,以及唾液腺受損或其他原因引起的長期性口干。
【注意事項、警示、提示性說明】
1、包裝瓶破損,嚴禁使用。
2、本品僅供含漱,使用后無需再用清水漱口。
3、本品開啟后,請于7日內使用完畢。
4、如有不適,請停止使用并咨詢醫生。
5、請在有效期內使用。
6、請放在兒童觸摸不到的地方。
7、本品僅用于含漱,嚴禁吞咽。
8、本品連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30天。
9、產品內若有析出物為正?,F象,使用前搖勻即可。
10、本品手術前建議使用含漱型,手術后臥床患者建議使用噴霧型。
【禁忌癥】暫未發現。
【使用方法】
1、含漱型:使用時取下量杯,量取本品5~10ml,在口腔內含漱并反復鼓漱約1分鐘,使本品與牙齒、牙齦及口腔黏膜表面充分接觸。鼓漱完畢后將本品吐出,量杯可重復使用。
2、噴霧型:使用時取下噴頭護帽,將本品對口腔噴3-5次,使本品充分潤濕口腔即可,患者也可用舌頭將本品在口腔內攪勻。
3、建議每隔1~2小時含漱一次,患者也可根據口干癥狀,縮短或延長含漱間隔期。
【特殊儲存條件、方法及運輸方式】
1、室內常溫貯存,避免日曬。
2、可用一般交通工具運輸,運輸應注意防雨淋和防日曬,防止產品受到擠壓、磨損和撞擊,禁止與有毒、有異味的物品混運。
【生產日期】見包裝。
【使用期限】自生產之日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