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08-09
安徽同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報告,由于安徽同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試劑留樣過程中發現:隨著留樣時間增加,生產批號:18031301留樣少量試劑中出現微量結晶。截止目前,安徽同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收到過上述事件的投訴,僅在公司內部調查時發現。作為控制和消除產品缺陷的責任主體,本著對用戶及患者安全負責的態度,安徽同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對其生產的該批次γ-谷氨?;D移酶測定試劑盒(IFCC推薦法)(注冊證號:皖械注準20162400135)主動召回,召回級別為III級。涉及產品的型號、規格及批次等詳細信息見《醫療器械召回事件報告表》。
附件:醫療器械召回事件報告表
2018年8月7日
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