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7-03-13
脊索瘤和軟骨肉瘤屬于罕見的、生長緩慢的腫瘤。它們一方面具有很強的浸潤性,另一方面鄰近身體重要組織,因而很難做到徹底切除腫瘤組織、實現(xiàn)切緣陰性,也正是因此,常常需要在術后進行輔助性治療。
然而,由于這類腫瘤對于放療具有相對抵抗性,所需劑量較高,而且靠近脊髓和神經根等重要器官,這都增加了放療毒性的風險。通常來講,脊髓對于放射線的照射耐受上限為50Gray,高于這一劑量就會造成神經麻痹的風險。但是,研究顯示,使用劑量低于60Gray的光子放療,會導致50%到100%的腫瘤復發(fā)率,五年疾病無進展率低于25%。也就是說,60Gray的光子劑量遠遠達不到令人滿意的疾病控制率,卻可能對神經造成顯著的毒性作用。這無疑是一個讓放療專家矛盾的選擇。
質子治療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得益于其布拉格峰的物理學屬性,質子治療能夠精確瞄準靶區(qū)進行高劑量的照射,而同時又很好地避免對于鄰近腫瘤的重要器官結構的輻射。兩全其美,因而成為脊索瘤和軟骨肉瘤的重要治療方式。
以下為MD安德森癌癥中心質子治療中心的一項研究,目的在于評估術后接受質子治療的脊髓瘤和脊椎軟骨肉瘤患者的局部控制率、復發(fā)率和整體生存率。同時也評估了術后接受質子治療的時間對于局部控制率等預后因素的影響。
研究方法:本研究挑選了在2006到2012年間在單一機構接受術后質子治療的19位患者,其中13位為脊索瘤患者,6位為軟骨肉瘤患者。從腫瘤位置上來看,頸椎3例、胸椎1例、腰椎2例、骶椎13例。其中,第一次手術后就進行了質子治療的8位患者被歸為接受“早期輔助”治療的患者,局部復發(fā)后進行質子治療的11位被歸類為“挽救性”治療。中位治療劑量是70Gy(范圍:56-78Gy)。
結果:整個試驗組中,2年的局部控制率、無復發(fā)率和整體生存率別分為58%、51.9%和93.3%。行早期輔助質子治療組相較”挽救性“治療組復發(fā)率顯著下降,而2年局部控制率、5年局部控制率及2年復發(fā)生存率均明顯提高。
結論:脊柱脊索瘤和軟骨肉瘤的治療很具有挑戰(zhàn)性,因為這兩種腫瘤均具有易于局部復發(fā)的傾向。術后放療可以降低局部復發(fā)率,但是第一次放療距離手術的時間以及放療時是否有殘留病灶,都會影響預后。術后早期進行第一次輔助放療的患者,疾病控制率明顯高于復發(fā)后行“挽救性”放療的患者。不光本項研究,其他諸如法國居里研究所、瑞士Paul Scherrer研究所、麻省總院研究所對于此類疾病的研究也都印證了這一觀點。因此,我們建議病人手術后盡可能早期咨詢術后放療,以防腫瘤復發(fā)或進展。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考慮進一步增強局部控制率的策略方法,包括放療劑量的升級和使用更加適形的放療技術,比如質子適形調強。研究證明,質子治療相比其他常規(guī)放療方式能更好地保護腫瘤周邊的重要器官,更好地實現(xiàn)對腫瘤的控制。
來源:MD安德森質子治療中心轉診辦公室